2015/10/12
会议选举广州大学副校长董皞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叶敏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霍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名宇为副主任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试行)》。
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由8名常任委员和60名非常任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非常任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过两届。遴选委员会在省委政法委设立秘书处,并分别在广东高院和省检察院设立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和检察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法官和检察官遴选日常工作。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接见与会委员并发表讲话。省法院院长郑鄂、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参加接见。
林少春在会上强调,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法官检察官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和司法活动的公正廉洁高效,直接关系到广东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法治广东建设。
林少春要求,各位委员要充分认识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遴选委员会章程各项规定,尽快进入状态,切实履行职责。要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按照对党忠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标准要求,做好各项遴选工作;要严格把关,坚持统一标准、严格程序,以严谨、专业的态度,从源头上把好法官检察官入口关;要公正无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真正使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
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律师获选任为首届遴选委员会的非常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