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30
本所合伙人、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代表主办方致辞时指出,司法活动守卫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牵涉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法律人的共同使命。但资源有限性的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在公平与效率这一问题上,人民法院能够承受的有效负荷和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期待之间始终存在较大距离,需要人民法院依靠持续不断的深化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来合理缓解这一矛盾。
对于人民法院进行的各种有益探索和改革举措,本地律师将高度关注,全力配合,并会透过多种形式将有关改革过程可能存在的问题、改进问题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序的向人民法院回馈,协助人民法院更好的执行和推进相关的改革工作。
东莞市律师协会将透过和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以及警察协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业务交流、专题研讨、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努力在公安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增进了解,建立互信,推动律师与公安司法人员之间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蔡国民副会长也作了《审判权改革应遵循司法文明的价值》的主题发言,他指出人民法庭审判权改革,让法官走向专业化,彰显谨慎、良知。律师队伍的建设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提高执业水平,律师业务也会追求更细的专业分工。律师的执业活动,是把法学理论、法律规定、事实证据,有机结合的具体的实践活动,而人民法庭是律师实践活动的平台之一,审判权改革后的机制,将使律师的执业更加活跃。
本届研讨会主要研讨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市中级法院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法院,全市共有东城、虎门等6个法庭进行首批试点。6个试点法庭的庭长对试点的情况进行了经验介绍,3个基层法院院长分别作了试点工作专题报告。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谭玲,市人大副主任李满堂,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海清、副院长邝子球分别就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和本届司法实务研讨会的举办作了讲话。李满堂副主任在讲话中希望市法学会、市法官协会和市律师协会,深入推进司法合作交流,加强司法理论研究;同时,全市法院要积极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推动人民法庭改革工作朝纵深发展。
大会为首届司法实务研讨会“人民法庭改革”主题征文比赛中的18名获奖者进行了表彰和颁奖。经主办方邀请专家评选,共评出18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我市百勤律师事务所杨太平、何才斌的《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角度论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今久律师事务所崔芸庆、刘丽萍的《论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从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出发》分别荣获二等奖,莞信律师事务所黄仁东的《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的现状分析与改革建议》、闻彰律师事务所钟维松的《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的现状分析与改革建议》、莲馨律师事务所侯斯敏的《对人民法庭执行公开制度的思考》分别荣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