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
广东检方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共100名,人选由广东省律师协会推荐,经过严格的选任条件和程序考察产生。从律师队伍中聘任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主要是考虑到律师是检方日常工作中联系最频繁、最紧密的法律职业群体之一,聘任律师担任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把检方司法办案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有利于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倒逼形成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以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家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全部出席本次监督员聘任仪式。
林少春同志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渠道和途径,高度重视监督意见,希望检察机关和广大律师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增进互信,共同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林少春同志称,实施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制度是推进法治广东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广东检方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渠道和途径,为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做好监督工作与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检方的司法公信力。
林少春同志希望,律师监督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业便利,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检不廉的重点问题,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要严守职业操守,不能以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身份打探无关案情,插手具体案件办理,妨碍司法公正。
本所合伙人陈锡康应邀出席本次聘任仪式并受聘为广东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