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2014年1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准予在广东试行由内地律师事务所与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三地开办合伙型联营机构。
2014年11月13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珠海横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在深圳举办粤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新政策研讨会,对在上述三地开办合伙型联营法律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推介。
本所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锡康和本所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赵瑾应邀出席了会议。
2014年11月14日,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广州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珠海市律师协会、香港律师会和澳门律师公会在深圳举办粤港澳律师合作发展研讨会。200多广东、香港和澳门律师出席了研讨会。研讨会由陈锡康律师主持。本所合伙人赵瑾律师并应邀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