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春露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基于对东莞市春露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露公司”)财产状况进行调查获悉的情况以及春露公司债权申报审核、核查的情况,春露公司无可用于清偿破产费用以及用于分配的破产财产。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日作出(2024)粤1971破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公告》,裁定宣告春露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通知。
东莞市春露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附件:
民事裁定书【(2024)粤1971破28号之一】.pdf
公告【(2024)粤1971破28号之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