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粤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有关东莞市粤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工公司”)破产清算案,此前已通知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便于债权人参会,现就该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该案定于2025年4月10日上午10:00通过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粤工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贵方准时参加。
二、有关本次会议债权人参会方式与要求,及具体的会议议程详见(2025)粤工破管字第Z002号《东莞市粤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见附件),请贵方仔细阅读通知要求。
三、特别提醒
1. 参加本次网络债权人会议,有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手机号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确认的手机号为准;没有委托代理人的,以《送达方式及地址确认书》中确认的手机号为准。会议平台将向且仅向前述手机号发送参会短信通知。若因提供信息错误、未妥善保管短信验证码、泄露转发验证码等情形导致未能参会,相应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会议开始时,如债权人及/或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未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签到,视为该债权人缺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不享有表决权,有关法律后果将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东莞市粤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