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亚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报告
(2024)嘉亚破管字第Z013号
广东嘉亚建设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有关广东嘉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之相关规定及法院指示,对债务人的职工债权进行调查后出具本报告如下:
一、调查工作
管理人无法完整接管到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因此,无法获悉债务人的完整职工名册、员工入职时间、工资标准等情况。管理人结合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调取的资料,开展职工债权调查工作。
二、报告依据
管理人以现有获得之资料及信息作为基础,以截止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起的现行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
三、职工债权
根据管理人调查了解的情况及获得之资料,本案职工债权类别包括债务人所欠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合计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51,517.28元。
四、公示期限及异议程序
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将职工债权调查结果列出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6月3日止。如各职工债权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在2025年5月28日前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各职工债权人可在公示期届满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示期届满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广东嘉亚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1.广东嘉亚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69-23032198、18002910032、18824203203,传真:0769-22491241,邮箱:pcaj@gdclco.com.cn,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25楼。